地方政府密切配合 从速核处群众举报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7-11-3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海洋报讯(记者 郭媛媛)截至11月28日9时,第二批国家海洋督察组第四组共向浙江省政府移交7批群众举报件。目前,浙江省政府已将4批处理情况反馈到督察组。

 

    督察组群众来电来信举报受理统计显示,反映海域管理问题的举报件占多数,达到68%,反映海洋环保问题的占21%,反映其他海洋问题的占11%。

 

    在接到关于反映温州大门镇附近海域实施填海,但对当地渔民的补偿标准不一致,举报人没有得到补偿等问题的举报件后,督察组第一时间将此件转交给浙江省人民政府办理。根据反馈,11月24日,温州市海洋督察协调联络领导小组迅速派员赴洞头区督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11月25日,温州市人民政府将处理整改情况反馈给督察组,洞头区已要求大门镇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进一步核实,待核查完毕后,立即启动资金发放程序。

 

    针对群众反映的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白果村周边海域被围垦,村民没有得到任何补偿的举报,路桥区水利与海洋渔业局迅速组织人员和举报人一起赴现场查勘。经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的“村民未领取补偿款”情况部分属实,原因系该村少数村民对补偿政策不认同,拒绝领取。11月25日,由金清镇人民政府牵头,对黄礁涂围垦区各海岛村民做了政策解释工作,并告知补偿款领取的具体方式。

 

    督察组第四组常务副组长吴强表示,督察期间,督察组全程受理群众关于海洋环境、海域管理、海洋执法以及海岛管理等方面的来电来信举报,并从速转交浙江省政府,要求各相关责任单位认真调查处理,限时3日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