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督察组第六组开始下沉督察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7-09-07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海洋报讯(记者 高 悦 庞修河)国家海洋督察组第六组(海南)于9月2日基本完成第一阶段省级层面的督察工作,正式进入下沉督察阶段。

 

    在海洋督察工作第一阶段,根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督察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把脉体检,开方督办”的定位,通过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紧紧把握围填海管理这条主线,重点督察党的十八大以来海南省政府贯彻落实国家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资源环境问题、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同时,督察组开通了举报电话受理群众来电、信访举报,每日转交并督办。

 

    为回应社会关切、强化社会监督,海南省加强了立行立改情况的信息公开和宣传报道,海南省广播电视总台、《海南日报》、海南省政府网站每天公开边督边改情况,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各市县政府网站按照海洋督察工作要求,公开海洋督察的工作方式、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信息,并将群众举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列表,方便公众查询。

 

    截至9月2日,督察组共收到群众来电举报219个,受理123个;来信举报25个,受理18个;经梳理合并,累计向海南省交办转办129个,收到海南省反馈107个。通过边督边改,解决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海洋资源环境问题。

 

    据悉,下沉督察是督察组进驻海南的重要环节。根据工作安排,督察组分为3个小组下沉督察,为期10天左右。督察组将重点调查核实省级层面督察聚焦的海洋资源环境问题,特别是围填海管理方面的问题,根据需要走访相关部门、调阅材料,与相关负责人进行个别谈话,核实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或重复举报问题的查处整改情况。其间,督察组将调度海监飞机、船舶、快艇、海域监测车和无人机等装备,以海陆空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区域开展外业核查。

 

    下沉督察期间,督察组仍将受理举报电话和举报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