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洋矿产资源研究开发协会办公室
单 位:中国大洋协会办公室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号 邮 编:100860 电 话:010-68033318 传 真:010-68033318
中国大洋矿产资源研究开发协会办公室组成与职责 一、组成与程序 1、办公室由主任、部门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组成。 2、办公室主任应由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任命。 3、办公室实行主任负责制。 4、办公室下设相应的业务部门。 5、办公室根据业务工作需要,组织专家或设立专家组开展有关论证与咨询工作。 6、办公室及时召开联席会议。 二、权力与职责 办公室为协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根据协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定,负责承办协会日常事务。 办公室主要职责为: 1、执行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的决定与指示。 2、组织研究我国国际海底资源研究开发战略,拟订规划、计划和规范。 3、组织有关国际海底区域制度等方面的研究,向国家提出有关的决策建议。 4、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协会规章,制订并发布项目指南和项目管理有关细则与办法。 5、组织项目的立项论证,择优委托或招标确定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合同与项目验收工作。 6、组织协调我国国际海底资源的勘探、采冶与研究活动,进行业务监督。 7、组织实施协会与国际海底管理局签订的合同与协议。 8、组织实施协会对外交流与合作计划。 9、组织实施协会履行的国际义务。 10、负责协会的经费管理工作。 11、定期向常务理事会报告工作。 12、承办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事宜。 三、联席会议 1、联席会议是加强协会与有关业务部门、项目首席科学家业务联系的办公形式,由办公室主任(或其委派的代表)根据协会业务工作需要及时召开。联席会议由办公室业务部门负责人、有关业务部门委派的代表或协会项目首席科学家组成。 2、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为: (1)审议协会的年度计划与经费预算; (2)审议协会年度工作报告,包括向国际海底管理局提交的年度报告; (3)交流各项目的业务工作进展; (4)就协会业务工作向办公室提出建议; (5)就拟提交协会常务理事会审议的重大业务问题进行磋商; (6)其它业务事项。 3、联席会议一般应每季度召开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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